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前称龙岩地区标准化所,成立于1979年。1984年改称龙岩地区标准计量所,1989年改为龙岩地区技术监督局。1997年龙岩撤地改市后,龙岩地区技术监督局随之更名为龙岩市技术监督局。2000年7 月由省垂直管理,并更名为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,简称龙岩市质监局。龙岩市质监系统现有在职人员230人,共设立7个直属行政机构: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(加挂市政府“打假”办公室牌子)及5县1市质量技术监督局。2个直属技术机构:龙岩市计量所、龙岩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。1个派出机构: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分局。市局机关内设14个科室:办公室、计财科、人教科、监察室、机关党委、政法科、质量科、标准科、计量科、特安科、监督科、审核中心、总工办、审批科。
龙岩市质监局主要职能:
(一)宣传、贯彻、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;负责标准化、计量、质量监督管理和安全监察等法律、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(二)负责龙岩市区域内产品质量监督工作。实施质量监督检查;对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;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;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、鉴定;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、计量、质量和安全监察等法律、法规的行为,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。
(三)管理和指导龙岩市区域内质量工作。组织实施《质量振兴纲要》,制定提高质量水平发展规划和意见;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;推进“名牌战略”的实施,参加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和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、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;协助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。
(四)统一管理龙岩市区域内标准化工作。负责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;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,指导企业的标准化工作;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。
(五)负责龙岩市区域内计量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。推行法定计量单位,执行国家计量制度;组织量值传递和溯源,保证量值的准确统一;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。
(六)依法对龙岩市区域内违反认证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;对质量检验机构和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监督管理。
(七)综合管理龙岩市区域内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监督工作。
(八)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,协调各行业和专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;承担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;推进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;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。
(九)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、教育、培训和信息工作;管理局直属单位;指导挂靠的学会、协会工作;领导管理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。
(十)负责所辖县级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工作。
(十一)承担龙岩市政府“打假办”日常工作。
(十二)管理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纪检、监察和财务工作。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。
(十三)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龙岩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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